银河凯丰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文章来源:凯丰投资
发布时间:2013-04-08
 

集合计划的基本信息

名称

银河凯丰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不设规模上限

 

管理期限

本计划的计划管理期限为1.5年至10

 

开放期、封闭期

本集合计划的开放期包括:
1
、自计划成立后次月起每个自然月15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参与申请;
2
、自计划成立满6个月后次月起每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退出申请。
开放期之外的时间为封闭期。

 

份额面值

人民币1

 

最低金额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追加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费用及业绩报酬

(一)费用
1
、参与费率:推广期为1%,存续期为1.5%
2
、退出费率:持有期24个月(含)以内的为2%,超过24个月的为0
3
、管理费率:当净值大于1元(含)时为1.5%,小于1元时为0.5%
4
、托管费率:0.2%
5
、其他:包括投资交易费用等。
(二)业绩报酬
管理人提取盈利部分的25%作为业绩报酬;

 

投资范围及比例

(一)投资范围:商品期货等;
(二)投资比例(略)

 

当事人

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推广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的参与

办理时间

每个自然月15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场所

在推广机构的营业网点参与本计划。

 

办理方式、程序

1、开设理财账户,并备足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和管理人签署资产管理合同。

 

集合计划的退出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

自计划成立满6个月后次月起每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


集合计划份额转让

存续期间,客户可以转让份额。

 

利润分配

每年度至少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一次。

 

终止和清算

1、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0.8元(含)的;
2
、其他略。

 

特别说明

深圳市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计划提供投资研究服务并以自有资金300万元参与本计划。

 

重要提示:本文件为简要介绍,详细内容以资产管理合同为准。